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6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60 +复试总分×300 。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软件工程、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保险、应用心理、国际商务、应用统计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48+复试总分×360 。
会计、审计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4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40 +复试总分×280 。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0,合格的加试权重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