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管理硕士(非定向就业)须在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考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公共管理硕士(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与学校、考生所在单位共同签订由我校提供的定向协议。
(二)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环节。具体安排将在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四)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五)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说明》。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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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和政府管理学院主页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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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MPA 办公室邮编:100081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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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宁德财经学校 | 2.5 | -- |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内江铁路机械学校 | 2.5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启程国际教育培训集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原公共管理) | 滁州学院 | 四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 | 韶关学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