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别考生除提交“一”中所列材料外,还需做到以下要求: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后,持此通知书到研招办(办公楼412)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研招办在《复试通知书》中加盖公章,否则《复试通知书》无效。
(二)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