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O”形腿、驼背、塌肩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本项明显缺陷不予录取。
(2)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本项明显缺陷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