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①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②编导、美术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排序规则:
①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在符合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各类别专业成绩排序时不分文理科。
2018年长沙学院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专业成绩以单独考试成绩为依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