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1.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要求录取,不超录。
2.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为一志愿的考生,单招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院校一、二志愿分别算基数),按相同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高生、对口生和特长生的录取人数。在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志愿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普高生、对口生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数、外”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在体育、艺术专项测试符合标准的特长生中,按照2017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排名依次录取。
4.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5.预录取完成后,将统一在学院招生网zsw.***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7.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相同。考生在校期间经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院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院统一颁发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8.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9.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018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