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处理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受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六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文科、文科美术、文科编导类计划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理科、理科美术、理科编导类计划按数、语、外比较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共计6805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2489人已录取结束(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河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安徽等24省(市、区)招生;今年学校高考统招将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数4316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专业要求:空中乘务专业招收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由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具体要求及测试时间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82763288)查询。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学校另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应、往届毕业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教务处学籍办(0731-82804943)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2周后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元/年)序号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元/年)1民政管理385025物联网应用技术46002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385026商务英语35203婚庆服务与管理350027旅游管理(英语方向)46004社会工作385028旅游管理(韩语方向)46005社区管理与服务385029空中乘务80006心理咨询420030商务日语35207老年服务与管理385031应用英语32008护理54603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75009康复治疗技术420033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750010言语听觉康复技术420034环境艺术设计750011老年保健与管理420035艺术设计750012临床医学420036产品艺术设计750013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385037艺术设计(雕塑艺术方向)750014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385038艺术设计(数码影像方向)750015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780039服装与服饰设计750016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方向)780040传播与策划550017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780041影视编导750018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方向)780042市场营销385019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方向)780043物流管理350020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应用开发与管理方向)780044国际经济与贸易350021应用电子技术506045电子商务385022电气自动化技术460046会计385023工业机器人技术460047金融管理350024机电一体化技术460048人力资源管理3500
注:以上收费标准是根据2016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精神执行的。如果2018年有新文件,将按新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唐政秋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传真:0731-82763278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 邮编:410004
联系人:刘老师 卢老师 招生邮箱:mzxy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