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同类别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按照同专业相应类别考生(普高生、中职生)报考人数确定,同等分数情况下,普高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中职生按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取得联系,按学校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网(http://zs.***/)。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