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10月17日,各系进行班级动员,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交书面申请;各系要在9月14日-9月25日期间将本系家困生数据库完善,将电子档发至@***,贫困生证明材料系部审核存档。(已单独通知)
9月26日-10月06日,各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确定初选名单,在本系向全体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将学生资料录入系统,并将相关材料于10月10日18点之前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情况将会及时反馈。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版,须由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2.《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版,须由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月10日-10月17日,学工部汇总材料,进行审核。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必须录入完毕后从系统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