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的基本原则。
2.学生可根据申请条件,按学年向学校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3.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