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现场发放准考证。报到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借记卡,并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并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毕业论文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笔试
综合考核的笔试于2017年12月下旬举行,由学院安排统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涵盖外语和专业理论及研究方法三方面内容。每位考生需同时笔试三门科目,时间合计3小时,包含英语、专业理论和研究方法三方面内容,每门科目100分,合计300分。
参加笔试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名单的确定
凡通过学院材料审核并且笔试成绩达到180分(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及以上者,均具有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
2、面试内容及评分
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和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3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1)外语运用能力考核(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包括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听力的测试)
(2)业务能力考核(200分)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术背景(所发表文章、参与课题等)、硕士论文(主要研究问题,理论与研究方法、研究发现等)、重点内容是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研究问题、基本文献、理论和研究方法等)。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准备研究计划陈述并答辩,请准备20分钟左右PPT)。
3、面试考核办法
(1)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按考生编号排序。
(2)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面试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