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成绩为外语运用能力加业务能力考核成绩之和。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加,得出综合考核总成绩。
2、各学科(即一级学科)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
3、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剂录取。
4、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及面试者。
(2)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