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不限。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境外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6)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录取时须由我校、考生单位、考生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