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4、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英语考试成绩突出: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110分(其中听力成绩必须达到24分),或者新托福成绩≥9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其他语种须提供相关语言水平证明。
6、《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考核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