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获得的资助总金额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构成。具体规定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中大研院〔2014〕339号)。
2、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直博生需转为硕士生培养、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金和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的资格。
3、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导师的要求完成研究助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承担本科教学助理工作。
4、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前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查。对达不到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导师和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提出终止其资助金。对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对认为不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具体规定参见《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5〕3号)。
有意向的同学请提早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中文系研工办:020-84113323。
中国语言文学系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