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中山大学2018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
(二)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乃中法合作办学机构,我院核能与核技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三)我院核科学与技术硕士学术学位则接受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