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一)程序
1、申请者须于9月22日至27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于9月28日至10月17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
3、我院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8日,确认复试截止时间为10月9日(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11日),确认待录取通知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具体复试安排届时将在我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确认,请考生及时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院可能会撤销考生的待录取资格。
(二)复试
1、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逐一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十分钟。
3、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其评分,考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占比30%)与考生本科前三年平均成绩(70%)为该考生的终复试分数。
(三)录取
1、我院统一对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分专业按复试分数由高至低的顺序对申请者进行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3、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4、复试结果届时在我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