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三大检索(SCI、EI、ISTP)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或者新托福成绩≥90分(老托福成绩≥58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6、《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