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调剂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进行。上线生源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够的招生单位,可进行调剂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我校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10.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外的其他专业,学术学位可以按相关政策调剂至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能调剂至学术学位。
11.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但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要求。考生申请调剂时,须签署《全日制考生调剂为非全日制复试录取知情书》,与调剂申请一起送交拟调入单位。
我校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若有调剂需求,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网上发布信息(http://yz.***/yztj/)。
2018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