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619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邮政编码:51097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学院实施自由转专业政策,在读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申请转换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和普通类专业学生不能互转专业。
2018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普通高校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