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式。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请考生查阅报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二)初试
(三)复试及体检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下旬由中山大学函寄给考生本人。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下旬由中山大学函寄给考生本人。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下旬由中山大学函寄给考生本人。
2015年中山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