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相关工作通知。
中山大学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相关工作通知。
中山大学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相关工作通知。
2018年中山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