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2018年中山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