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审:所有考生请于5月10日前回寄《现实表现政审表》。
调档:非应届生档案5月10日前全部调齐;应届生档案分两次调寄:5月10日前调寄第一批档案,7月10日前调寄完毕剩下的档案。
请按时回寄,逾期未寄回以上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 《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将于5月20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注】
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0)84113120
历史学系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