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细则由招生院系制定)。
3.对于工程力学和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余下名额录取调剂考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