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行说明外,主要依据学术研究生科研成果和学习成绩进行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工作小组直接按照在籍学术型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习成绩初步形成奖学金候选人,排名规则为:科研分值高者,排名在前;科研分值相同,学习成绩分值高者,排名在前。学习成绩则计算上一学年度必修课平均分,如课程修完无上一学年度成绩,计过往所修所有必修课平均成绩。
学术论文计分标准如下:
1.A1类期刊论文,每篇计250分。A1类论文为ESI论文。
2.A2类期刊论文,每篇计200分。A2类期刊为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发布的24种英文期刊,简称UTD24。
3.A3类期刊论文,每篇计120分。A3类期刊为FinancialTimes发布的50种学术期刊,简称FT50。
4.A4类期刊论文,每篇计80分。A4类期刊为中山大学经管类中文-A类期刊以及管理学院奖励办法(2011版)中属于A+、A类的英文SCI/SSCI期刊。
5.B1类期刊论文,每篇计60分。B1类期刊为影响因子排名属某类主题(Subjectcategories)前25%的SCI/SSCI期刊(Q1区英文期刊)。
6.B2类期刊论文,B2类英文期刊论文每篇计30分,B2类期刊中文论文每篇计20分。B2类英文期刊为影响因子排名属某类主题(Subjectcategories)前50%的SCI/SSCI期刊(Q2区英文期刊);B2类中文期刊对应中山大学一B类期刊;B2类期刊论文还包括管理学院主办的两本学术刊物:《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简称:CJAR,中文:中国会计学刊)及《管理学季刊》,每篇计20分。
7.B3类期刊论文,每篇计10分。B3类期刊为以上六项之外的SSCI/SCI期刊。
8.以上七项之外的国际匿名评审期刊论文以及CSSCI期刊论文,每篇计2分。
9.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提交学术论文一经宣读,或发表在公开刊物(含增刊)上,每篇计2分。参加高水平国内学术会议,提交学术论文一经宣读,或发表在公开刊物(含增刊)上,每篇计1分。以上认定须提供相关的录用和宣读证明。
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均指管理学院资助的学术会议,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关于资助师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规定》(管理【2011】17号)资助学术会议目录为准。
10.合作发表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学术成果,导师必须为学生申请人学籍登记在册的指导老师(不包括学院导师组其他老师或实际指导老师),合作者排序不计算导师。所有合作者加起来的得分,等于该篇论文的总分值。合作者按论文排名的倒序加权计分。例1,论文有两位合作者,两位合作者加起来的得分等于该论文的分值,第一作者按论文分值的2/3予以计分,第二作者按论文分值的1/3予以计分。例2,论文有四位合作者,四位合作者加起来的得分等于该论文的分值。第一作者按论文分值的4/10予以计算,第二作者按论文分值的3/10予以计算,第三作者按论文分值的2/10计算,第四作者则按论文分值的1/10计算。
学术成果的认定要求:学术论文以正式刊出为准(英文论文可为全文online),高水平会议论文以宣读论文或收录在正式发表的会议论文集为准,且会议需为我院资助会议,仅收到会议邀请函不能作为参评的成果。参评的学术成果只认定评选上一学年度的学术成果,即上一年9月1日起至当年8月31日止正式刊出、录用的学术成果。曾获得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学生,往年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在当年申报中不可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