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4、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可被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其它具体事宜请考生留意学院网站、邮件及现场通知。
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