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时间:2018年3月23日、3月26日、3月27日、3月29日、3月30日(根据医院安排).
2、体检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区门诊部;
3、过期补检的考生将要自行前往中山大学南校区门诊部进行;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