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申请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应及时办理贷款部分学杂费缓交手续,待贷款到位后直接抵冲应交费用,贷款额不足冲抵学杂费的差额部分请按照本须知要求将应交款项存(汇)入个人卡号以备划扣,或使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网上交纳学杂费差额,否则视同欠费处理。建议有意向申请助学贷款但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在完成交费之前不要将生活费存入个人银行卡中,以免学校当做学杂费划扣。
2.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进行网上交费时,建议勾选全部欠费记录后,一次性完成交费手续。申请学杂费缓交或助学贷款的同学,无法一次性交纳全部欠费项目的,可勾选部分欠费记录,完成部分交费手续。
3.赴其他大学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杂费存入个人银行卡内。若已提前办理退宿手续,且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的,可免予交纳交换期间的住宿费;否则,视为学生保留床位,学生应按相应标准交纳住宿费。
4.港澳台学生的交费标准、交费方式与内地生一致。
5.学生未按时交费将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取消当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暂停图书借阅资格;限制使用校务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功能;不予受理自费来华留学生的签证、居留证件等有关申请;未缴清住宿费,不予安排住宿等。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交期限仍未缴清欠费的学生,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18〕1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本交费须知适用于中国学生和国际学生,请学院通知在校学生按本指引进行交费。
7.对以上交费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缴费业务咨询(020)84113423
收费平台使用咨询(020)84036866-3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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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 | 启程国际教育培训集团 | 3年 | -- |
大气科学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大气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航海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热能与动力工程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 | -- |
大气探测技术 |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大气探测技术(公共气象服务方向) |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