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处理。
2、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根据复试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录复试。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4、请密切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cn/zsw)和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网页(http://atmos.***.cn/)研究生工作栏目的相关招生信息。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17年9月21日
大气科学学院2018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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