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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申请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2018年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申请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9 09:57:00 解决时间:2019-01-30 11:57

满意答案

二、复试申请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过复试,符合要求,方可录取为研究生。

2、所有免试生(含“免试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进行。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前截止或延长报名时间,请密切留意我院网站公告。复试申请需在10月11日中午12:00前提交。

3、在9月28日至10月12日期间,学院会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的信息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5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请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上传到系统:1)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推免资格证明;2)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3)学生证(封面及个人信息页);4)身份证(正反面);5)获奖证书及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即可,出版物提供封面、目录及版权页);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学生自愿提供);7)专业排名证明。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5、根据报名情况,学院可能进行分批复试。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3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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