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大气科学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按直博生、免试硕士生的顺序先后进行。
2、复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下午14:00,请各位考生持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提前15分钟到学院办公室办理复试报到,并进行复试:1)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推免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个人信息页);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中国银行收费企业账户);5)获奖证书及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原件及复印件;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自愿提供);7)专业排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8)在中山大学各门诊部完成的体检表,若拟录取时未能提供,则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补办体检手续(需用中山大学体检表),体检结果迟须于10月19日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材料原件需交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体检表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交学院存档,恕不返还。
3、报到与复试地点如下:
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气候变化与环境生态学:在南校园地环大楼B301办公室报到,在地环大楼三楼B302会议室进行复试。
4、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综合能力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办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面试要单独进行,避免多个考生同场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专业,面试可分组进行。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面试成绩。
(2)面试内容(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内容分为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外语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018年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