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招生录取。“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80号 (沙河校区)
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重庆幼儿师专”)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重庆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310余亩,现有塘坊、沙河两个校区,实行一体化管理。校舍总面积13.8万平方米,学生宿舍用房4.9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11余万元。现有各类钢琴665余台,教学计算机1105台,舞蹈房、感觉统合实训室、奥尔夫音乐实训室、音乐厅、录音棚、三维动画制作室、数字媒体实训室、速录室、绘本馆等功能用房100余间,设有校园电视台、语言文字等级智能测试站、网络中心,图书馆藏书45.6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电子期刊7500种,有校外见、实习基地203个。现有教职工560人,其中专任教师42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08人,硕士以上学位的132人。
第九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2018年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