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志愿的填报和推荐工作在全市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达到全市相应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公布的全市高校拟选拔本科学生的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中填报两个学校及专业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所填报学校内调配或在全市高校的相应专业中调配。
2、考生填报志愿中有要求加试的专业时,考生应把该校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
3、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报考学生本人将在校期间的获奖材料图片(采用jpg格式,文件命名:身份证号+姓名)、材料原件交教务处审核。
免试生将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教务处,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委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