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对口高职”类。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91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9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6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正高级职称人员136人、副高级职称人员24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10余人,兼职硕导70余人;外籍教师10余人,外聘专家270余人。
学校现有16个二级学院,58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法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来自俄罗斯、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100余人;与市内外10余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研究生累计210余名。学校培养的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应用技能过硬、社会适应能力强,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肯定和欢迎。2012-2013年度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4年评为首批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16年荣获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称号。
近9年来,学校领导班子7次在重庆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并获得先进集体称号。
第九条 我校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1.各专业为本科层次学制均为4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b.***)查询。
2.学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重庆长航订单班)、机械电子工程(重庆长航订单班)两专业由重庆文理学院与重庆长江轮船公司合作订单培养,培养方向分别为“国际邮轮乘务”和“国际高级海员”,招生范围和类别仅为重庆市对口高职本科旅游类、机械加工类,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4.重庆长江轮船公司与我校合作的订单培养专业有学费和培训考证费,学费由重庆文理学院收取,标准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4000元/年,机械电子工程5625元/年;培训考证费按照重庆长江轮船公司与新生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执行,即费用由重庆长江轮船公司代收,总额为23000元,分三年收取,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7000元、第三年8000元,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填报。
第十条 除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对口本科订单班)外,学校招生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和年龄。
2018年重庆文理学院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