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普通本科;教育部院校国标代码:10643。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四川三峡学院,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办学条件及社会声誉:学校占地1980余亩,校舍面积5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近168万册,电子图书165余万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余元,固定资产12亿余元。现有教职工1100余名,专任教师800余人,高级职称36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3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40人。
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4个和重庆市发改委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2个。开设了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学术(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已形成以文、工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和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学校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和“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
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与东南大学采用“1+2+1”模式联合培养的合格本科毕业生仍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东南大学附加印章,注明联合培养。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2264,公众邮箱cqsxxyjcc@***。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五条 2018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也同样公布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预留机动计划和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 2018年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文理类、美术类、体育类、对口高职本科类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其中对口高职本科放在重庆春季招生。
第七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下列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报考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需严格执行重庆市相关文件。
2、从就业需求出发,建议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3、报考重庆长江轮船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班”考生:1)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身高165CM以上,两眼裸眼视力(包括矫正视力)不低于4.8;2)旅游管理、英语专业男女不限,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各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色弱、色盲、口吃、纹身,手臂以下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精神性疾病,无犯罪记录,身体符合国家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第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将视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其中招收重庆长航订单培养班的英语专业没有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各类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广西达到B等)。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其公共外语课程一律学英语。
第十条 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2018年小学教育定向培养区县和计划以重庆市教委公布的为准。
2018年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