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评阅应是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校学位办根据各学院及指导教师提供的专家名单(不少于10人)建立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作为学位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2人,其中至少有1人为校外专家。评阅人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定后,再聘请论文评阅专家。
评阅人对论文评阅后应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评语包括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据和结论是否充分、可靠;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的水平;写作的逻辑性、技巧及其他优缺点;论文是否可供答辩,是否达到该生所申请学位的水平等。
论文评阅人中如有1人的评语属否定时,可另聘1名评阅人。如有2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时,则本次申请无效,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申请人所在的学院组织,以公开的形式进行。
按研究生所在的学科专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并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但论文评阅人不能兼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应列席会议。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担任(校外专家担任)。
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学院推荐,在答辩前两周送交学位办公室,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职责是完成答辩记录和答辩会议的有关工作。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工作按一定程序进行,表决采取不计名投票方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通过授予学位的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后,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