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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总则

2018年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05:36:00 解决时间:2018-05-0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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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招生”、“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类别。

第四条 学校创办于2000年,其前身为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1.学校全称:重庆人文科技学院(Chongqing CollegeofHumanities,Science&Technology)

2.国标代码:13548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

6.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学院街256号

7.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占地约2055.8亩,森林覆盖率达70%,校舍建筑面积约43.5万平方米。学校现设有15个二级院(部),42种本科专业和1种专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10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19500余人,专任教师88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25.68%,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50.79%。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多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学科带头人、重庆市优秀教师多人。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高标准综合配套的服务设施,能充分满足学校各专业教学需要。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以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招生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

第七条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工作处根据需要组建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工作处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类型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

1. 普高类:高职专科招生

2. 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

第十条 学校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对象及范围按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0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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