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2018年24个专业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142名。其中:“普高类”802名、“中职类”34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市教委终核定计划为准。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学费(元/年)文史类计划理工类计划中职类计划合计康复治疗技术(护理类)232人力资源管理58001510 25社区管理与服务(母婴护理方向)58001510 25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方向)58001510 25会计(会计类)40物流管理58001510 25金融管理(会计类)40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会计类)40空中乘务92001510 25舞蹈表演(幼儿艺术指导方向)7200 5(艺术类)5学前教育(师范类)(教育类)265酒店管理(旅游类)35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类)35导游58001510 2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类)50机电一体化技术6000 155(机械加工类)20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网方向)72001510 25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类)35数字媒体应用技术(UI设计方向)65001510 25大数据应用技术(计算机类)35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类)35信息安全与管理65001510 25动漫制作技术65001510 25网络新闻与传播(新媒体编辑与运营方向)60001510 25合计
备注:
1.以上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院招生网(www.***.cn)查询。
2.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中职类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第十二条 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三条 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四条 准考证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制作,中职类(高职对口)专业技能准考证考前在考点高校网站上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五条 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分值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文化素质测试语文150分2018年3月17日至18日(详见准考证)区县考点(详见准考证)数学(文/理)150分英语150分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150分
(二)中职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分值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文化素质测试语文100分2018年3月17日上午(详见准考证)区县考点(详见准考证)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综合理论测试200分2018年3月17日下午(详见准考证)区县考点(详见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250分2018年3月24日至25日(详见准考证)考点院校(详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 免试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院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于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 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公布。
第二十条 志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志愿。本科批次设置30个志愿(含专本贯通项目),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我校志愿在专科批次中填报。
第二十一条 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于4月7日9:00-4月8日18: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网上填报志愿。
(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二条 填报提醒:
(一)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院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院志愿填报在前面。
(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三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七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院遵循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排序原则:
①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②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
③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④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4.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晕车、无晕船史。同等条件下、韩、日、俄小语种者优先录取。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身高:女生在162~172CM之间,男生在175~184CM之间。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
第二十五条 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于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查询录取信息。我院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zsw.***.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低分数线。
第二十六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于2018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八条 助学保障: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九条 重要声明:学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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