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018年重庆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行校院两级复试巡视监督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