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我院在“企业管理”、“会计学”两个学术型学位点和“项目管理”专业型硕士学位点,接收校外调剂申请。具体办法包括:
本年度我院在“企业管理”、“会计学”两个学术型学位点和“项目管理”专业型硕士学位点,接收校外调剂申请。具体办法包括:
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的两类英语、三类数学只能从难往易调剂,如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但英语二不能调往英语一;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不能调剂到数学一)。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重庆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有缺额专业的调剂复试人数与缺额的比例原则上按照1.5:1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