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给予。
2、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给予。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计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018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