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被国际商学院中外双学士项目录取的新生,请在9月4、5日统一到国际商学院报到点履行报到手续,新生涉及到的转项目的手续,由国际商学院统一办理。
2.凡是没有被中外双学士项目录取的新生,请在9月4、5日到原录取院系的报到点及时履行报到手续。
特此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国际商学院
2018年7月
国际商学院中外双学士项目
学生入学选拔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细化国际商学院中外双学士项目入学学生的选拔,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外双学士项目,是指重庆工商大学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的,学生采取前两年在重庆工商大学就读、后两年在外方大学就读,达到双方关于本科毕业生的要求后,可以授予双方文凭的教育项目。
第三条 国际商学院中外双学士项目,每年面向重庆工商大学除体育、艺术之外的所有新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考核选拔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关于中外双学士项目的介绍和报名方式等信息,随重庆工商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送,并在学校和国际商学院的网站上宣传。
第五条 学生的报名条件,由国际商学院与合作大学的合作学院具体磋商。
第六条 国际商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核选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其他负责人,中外双方的语言和专业课教师等,负责学生考核选拔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学生选拔中的考核方式,由国际商学院与合作大学的合作学院商议后决定,一般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每年选拔学生的数量,由国际商学院与合作大学的合作学院商议后,报重庆工商大学相关部门核准。
第九条 学生可以选择国际商学院举办的所有中外双学士项目,由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和学生意愿确定学生入读的具体项目。
第十条 选拔学生原则上按照考核成绩的高低依序选拔,考核成绩由高考英语成绩、笔试及面试成绩等组成,具体结构比例由国际商学院与合作大学的合作学院商议确定。
第十一条 学院在考核中,其笔试、面试各环节的规则参照重庆工商大学类似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选拔过程中,为确保质量,总体原则是“宁缺勿滥”,在不突破学校核定的数量和外方高校对人数上限要求的情况下,坚持学生综合素质优先,不设录取比例。
第十三条 国际商学院确定选拔名单后,要及时通过书面和网站等方式公告,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备,办理学籍调整等手续。
第十四条 报名、考核和选拔的各个环节,均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国际商学院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说明和解释工作。
2018年重庆工商大学中外双学士凡是没有被中外双学士项目录取的新生,请在9月4、5日到原录取院系的报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