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高可贷8000元(重庆籍城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学费加住宿费全额贷款,应贷尽贷),在校就读期间国家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