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我院将实行择优差额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标准化后(标准化公式:初试总成绩÷500×100)占50%,标准复试成绩占50%,以终考试成绩(终考试成绩=标准初试总成绩×50﹪+标准复试总成绩×50﹪)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对于复试成绩(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单项分数低于60分)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中任一门课程不合格者(分数低于60分),都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4、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张榜公布复试结果,并给拟录取考生发调档函(自己网上打印)、合同(定向考生);每位复试考生必须留准确的通信地址,以便能准确邮寄录取通知书。
5、对各类研究生录取的同时,我院将及时确定第一学年奖助金等级标准。奖助金等级以考生终考试成绩为依据,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确定。
2018年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硕士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