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小组的复试结果有异议的,一律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复议。
3.接受考生申诉的时间,为公布复试成绩10个工作日以内。
联系电话 023-65111359 肖老师、张老师
未详尽事项,由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通信工程学院博士初试成绩公示
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2018年4月12日
2018年通信工程学院博士初试成绩公示.pdf
2018年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的考生*终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