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秉承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包括专业笔试、实验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30%+实验技能×30%+综合面试×40%.
3.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总成绩权重占5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并以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和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实行研究生全收费制度。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按2017年学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