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492 刘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相关规定执行,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23-65678492,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生命科学学院LB113室,邮编:401331。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3月12日
申诉电话:023-65678492 刘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相关规定执行,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23-65678492,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生命科学学院LB113室,邮编:401331。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