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告知学生复议结果。
3、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附联系方式
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3)65102009
联系人:郑老师、肖老师
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088
联系人:李老师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