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类形式考生理论考试(或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统筹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择优录取。
2、2018年6月下旬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此细则高研院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102009。
重庆大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18年3月6日
2018年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